各位老师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3〕155号)精神,2023 年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数量

我校限推荐申报12项。

建设目标

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,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、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,深化产教融合、产学合作、协同育人,汇聚企业优质资源支持学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,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三、项目类型

此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“校主导,企业参与,育人为本”为宗旨,高校要加强组织和宣传,对接好企业,以育人为首要目标。此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:

1.“四新”建设项目。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,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,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,鼓励校企合作办学、合作育人、合作就业、合作发展,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,形成可推广的“四新”建设改革成果。

2.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。此项目面向高校有关专业和教师,由企业提供经费、师资、技术、平台等方面的支持,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、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,通过课程、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,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、完善课程体系,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,可共享的课程、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。

3.师资培训项目。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,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、经验分享、项目研究等工作,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。

4.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。企业提供资金、软硬件设备或平台,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、实践基地、实践教学资源等,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,提高实践教学质量。

5.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。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,由企业提供师资、软硬件条件、投资基金等,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、实践训练体系、创客空间、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,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。

6.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。企业提供资金、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,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。

四、合作企业资金支持要求

企业应提供相应的专项资金,保障项目顺利开展。其中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/项,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/项,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/项,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/项,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/项,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/项,学生主持项目不少于1万元/项。

材料报送

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《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2《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邮箱:814598942@qq.com,并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教学办405办公室申报人已立项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,但未完成项目结项的不能再次申报

、报送时间

报送截止时间:2023年6月5日。

联系人:朱欣宇,联系电话:86738612。

教务处

20235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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